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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行,抢进夺命盲区!电动车斜插泥头车,骑车女子被卷入车底……

请勿靠近大车周边


切勿进入车辆盲区


近期

又一起泥头车交通事故发生

血的教训再一次敲响警钟



事故突发

2020年6月14日10时33分许,宣某聘驾驶粤B****6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龙岗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龙岗立交辅道第一市场路段时,该车车头左侧与同方向行驶左转弯时由姚某女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车尾发生碰撞后碾压,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姚某女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于6月16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视频>>>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事故调查

事发时现场路面情况



事发白天



事故发生在白天,晴天,视线一般,事发路段为下坡路段,其余均正常,树木不存在遮挡灯光的情况。



位于机动车道




事故现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立交辅道第一市场路段,设有人行横道,无交通信号灯控制,路面为沥青材质干燥完好,道路两侧设有人行道,道路右侧有金属护栏隔离,道路交通控制方式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



事故究竟如何发生?

事故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为进一步了解事故真相

深圳交警对事发前车辆行驶轨迹

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宣某聘6月14日9时30分上班,驾驶粤B****6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坪西绿荫路空车前往六联拉货;10时因下雨放弃载货,从六联打算前往横岗处的公司停车,10时30分许途经龙岗立交辅道距离第一市场两百米左右的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


重型自卸货车
无号牌电动车

深圳交警对涉事车辆

所属企业开展深度调查

发现涉事公司存在安全监管失位问题






深圳交警开展事故深度调查

经查,肇事车辆所有人为深圳昱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肇事司机宣某聘未参加龙岗第一课安全教育培训。


 经对涉事企业深度调查发现:


①.有任命GPS监控员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但监控员负责GPS监管工作时未对车辆及驾驶员实现有效的监管。②.涉事车辆违反车辆通行证规定。③.对未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部分公司驾驶员进行补培训未落实到位。④.粤B****6号重型自卸货车预警系统故障未及时修理,公司对于此次车辆安全隐患达不到重视。⑤.该车事发时存在“冲禁令”的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的漏洞 

司机安全教育培训的缺失

骑乘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都为悲剧的发生埋下祸根


 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从监控视频可看到

事发前,泥头车与电动车

在机动车道上并排行驶


突然,电动车向左变道

试图通过泥头车与前车的空隙

从泥头车前方横穿

就因为这个突然的轨迹变化

下一秒,悲剧发生


如果电动车不曾进入机动车道如果电动车未与泥头车斜插抢行如果电动车骑行者戴上安全头盔

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

可惜……



在悲叹之余,我们还应该注意到
交通安全意识的缺失或酿惨剧所有人都应该知道出门在外不仅要避开大车,更要避开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除了上述汽车盲区,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的内轮差。近些年,很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关的事故,都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不了解车辆内轮差的问题而发生的。


盲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

你以为车上的司机

能看到你并避让

但,一旦有人误入盲区

司机真的看不到


盲区一定要避开



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要与直行机动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行人


行人要与直行的机动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机动车


请警惕存在盲区的方位!上车前请关注,过路口请多看


珍爱生命,远离汽车盲区

盲区知识普及很重要!

 只有让盲区科普“多一人” 

 才能让安全保障“多一重” 





与车通行时,别抢!


因为“抢行”

多少鲜活的生命直面死神的镰刀

多少电动车骑行者因此付出惨痛代价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慢一点,稳一点

安全才是无价之宝!





各行其道更安全


非机动车肆意在机动车道上穿梭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更大!

驾驶非机动车时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尽量减少在机动车道上逗留的时间。






安全头盔能保命


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视线可以有盲区
但安全意识不能有盲区
企业应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司机应时刻注意周边交通动态
行人与非机动车骑行者要做到
不争不抢,遵守交规
安全驾驶,平安归家
别让悲剧再次发生!





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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